退換貨

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得馨潔品提供您商品貨到的七日鑑賞期(※非試用期),是由消費者完成簽收取件起的隔日開始計算至第七天為止;如是以管理員代收,則以代收起隔日計算。
EX: 完成簽收的時間是2/10,其七天鑑賞期起訖 日即為2/11~2/17。您如欲辦理退貨需於「2/17前」至「訂單查詢」提出退貨申請。
取貨後如有不合適的商品,請於7日鑑賞期內於Email或Line客服線上辦理退換貨申請,收到申請後將會發派物流公司為您收取退換貨。
※請不要拒接不認識的來電號碼,以免錯過物流導致延遲收取的狀況。
 
申請方式:
請利用Email或Line客服線上辦理退換貨申請,,並提供收貨人資訊及訂單編號,以利查對。
一律採用匯款方式進行退貨退款,商品回廠檢查確認後,將會於三個工作天內退款至顧客指定帳戶,並通知顧客查收。
 
※ 帳號填寫注意事項:
1. 填寫退款帳號時請注意:提款卡卡號不一定等於存褶帳號,請以存褶帳號為準。
2. 一般銀行帳戶,請勿自行加入銀行代碼 ,帳號欄位請填寫存褶顯示之帳號即可,以免造成轉帳錯誤或失敗。
3. 中華郵政(代碼700) 帳戶,帳號則需填寫存簿之【局號】+【帳號】。
※ 如您購物時己索取發票,發票請連同退貨商品一併寄回,請務必妥善保存您的購物發票,以免影響您的退款進度。
※ 如發票遺失,請洽客服人員索取【退貨折讓單】,並以A4紙將折讓單印出後,於紅框線處”簽名或蓋章”,連同退貨商品一併寄回;
「二聯式發票」請詳填購買人之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地址(請小心填寫,如有塗改請重列印新書寫喔!)
「三聯式發票」請加蓋公司發票章並填寫退貨金額。

請在當月底前將原發票寄回本公司以便換開發票,並請清楚註明您欲開立之統編和寄回地址即可。

● 超過七天鑑賞期。
● 商品在收件取貨後拆封已使用過。
●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,您將商品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。
●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,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● 在您收到貨品後如因非人為因素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者,請您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了解概況,並儘速將新品寄給您。
● 若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使用拆卸產生人為因素造成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者,或是發票、附配件不齊者,恕不接受退貨。